与法“童”行 快乐成长——邯报小记者走进律师事务所学法

与法“童”行 快乐成长——邯报小记者走进律师事务所学法
2022-02-07 10:55 《花季雨季》小记者周刊 编辑:吴淑娟

为了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小记者的法律意识,1月16日,本报组织复兴区百花小学的邯报小记者来到河北维民权律师事务所,开展“与法同行,护佑成长”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观念。

为了迎接小记者们的来访,河北维民权律师事务所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的安排。靳海林主任对小记者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小记者们多学习法律常识,当好普法“小宣传员”,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法律。如果没有了法律,社会会发生什么事呢?比如说,没有了交通法规,马路上会是一番什么景象?如果没有法律,当我们遭遇坏人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了法律,我们又该如何争取公平的待遇?”……宣讲会上,郗为北律师围绕“认识法律,保护自己”这一主题,首先给小记者们讲解了法律的概念,同时也让小记者们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接着,郗律师为小记者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他说:“作为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你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不管你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人与人相互之间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对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这部法律保障了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学们都必须要完成义务教育,不能逃课,更不能辍学等。”

“陌生人向你问路,你带不带路?陌生人说顺路将你接送回家,你上不上车?陌生人拿饼干给你吃,你吃吗?陌生人拿果汁给你喝,你喝吗?……”根据以往被拐骗案件的教训,以及一些潜伏在身边的危险,郗律师告诫同学们在遇到危险或者遭受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向家长、老师、警察请求帮助。

活动中,郗律师还就食品安全、校园暴力、远离不良书刊和有害信息等问题做了相关法律方面的阐述,就“遇到危险时,如何报警?”“遭遇校园欺凌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遇到没钱打官司的人,律师会怎样帮助他们?”等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做了一一解答。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合生动的动画图片,让原本比较枯燥的法律问题变得生动有趣,将现场的气氛推向高潮。

此次活动旨在让小记者们学习法律知识,在幼小的心灵上播撒法治的种子,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和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邯报融媒体记者高峰 王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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