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法院“3324”工作机制促道交一体化走深走实

丛台区法院“3324”工作机制促道交一体化走深走实
2022-05-27 09:15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谢国英

丛台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中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工作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构筑起多方联动、数字赋能、快捷高效的道交一体化工作格局。道交法庭成立至今,“道交一体化平台”共收案534件,调解结案41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77%,诉前鉴定收案578件,完成委托鉴定434件,其中诉前鉴定阶段,法院主持调解化解57件,道交纠纷案件调撤率达到78%,平均审理时长缩短15天,案件上诉率和发改率下降8%,纠纷处理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三联一通”引领

丛台区法院道交法庭成立以来,按照道交一体化工作要求,建立与公安交警联手、鉴定机构联动、保险公司联合互动直通的“三联一通”工作机制,探索道交纠纷化解新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法”“警”联合办公。丛台区法院与交巡警部门协调联动,以场所融合为切口,推动理念融合、制度融合、工作融合,切实促进道交一体化顺利开展。2020年9月30日,道交法庭在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快处中心暨丛台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挂牌成立,协助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期间快速调解纠纷,既提升工作效率,又减少诉讼率。

“法”“鉴”携手联动。交通事故鉴定是提升道交案件处理效率的关键一环。丛台法院建立与鉴定机构密切配合工作机制,坚持鉴定前置的工作理念,不断简化鉴定工作流程,切实提升鉴定工作效率。

“法”“险”互联互通。道交法庭与市保险协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与全市34家保险公司召开一体化处理工作会议,对信息化背景下的电子投保、鉴定意见等问题进行探讨,实现证据互认,密切沟通交流,助力化解道交纠纷案件。

2022年3月30日,刘某福驾驶重型罐式半挂列车因操作不当,与马某东驾驶的重型栏板半挂列车发生碰撞,造成机动车驾驶人刘某福、马某东受伤。经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福负事故主要责任、马某东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丛台区法院及时介入案件,发现伤者马某东家庭经济困难,一时难以凑齐医疗费用,于是道交法庭法官指导伤者家属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向道路救助基金提交救助申请,经过在线秒批后救助基金拨付至医院。同时调解员及时将调解前移,并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经过各方努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成功申请了司法确认。“没想到不用开庭,只需要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网上申请,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真是方便、高效!”伤者家属在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道。

该起交通事故在丛台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机制中的多方联动下未通过诉讼,便让伤者得到妥善救助,各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多方联动、救危解难。

“三位一体”支撑

协同办公一体化。道交法庭直接设在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交警、法院、保险协会实现联合办公、协调联动,不断完善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流程,建法院、交警共同确认效力的联合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

网上数据一体化。为加强协调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以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为支持,使案件当事人从事故科到保险理赔、行业民调、法庭裁判等实现数据共享,有效打破了部门间信息壁垒,方便了群众在线参与诉讼。

赔付标准一体化。丛台法院在事故快处中心、调解室等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道交一体化纠纷处理流程图,并在调解和审判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进行赔偿项目计算,统一了法律适用,实现了“类案同判”。

“两微一阵”赋能

2022年1月14日,被告赵某博驾车沿丛台路行驶时与骑行电动车的谢某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经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博负主要责任,谢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对于原告的误工期存在异议,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在“道交一体化”诉前调解过程中,法院调解员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考虑到原告受伤较轻不构成伤残,若仅对误工期限委托鉴定会给原告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诉讼成本,调解员便按照道交一体化工作确定的统一赔付标准即参照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GA/T1193-2014)确定谢某的误工期限为30日。因为该标准已经在之前的法院、保险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上进行了沟通说明,故被告某保险公司当即表示认可。在法院出具诉前调解书的当天保险公司便对原告理赔到位,实现了“法”“险”联动、案结事了。

“法”“险”联动是丛台法院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重点创新点,改变了保险公司与法院的对立局面,保险公司息诉服判,上诉率大大减少,让当事人更快拿到赔偿,法院审结案件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大幅提升。

建立保协保险公司微信群。今年3月4日,道交法庭、市保险协会及全市34家保险公司建立微信工作群,方便信息互通,及时解答涉法咨询,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置效率。同时,加强了对保险理赔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引领,实现了双向沟通、及时反馈。

建立个案纠纷化解微信群。今年1-5月份,新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05件,其中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及代理人建立微信群62个,引导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网上缴费、证据交换、视频调解、文书送达等诉讼流程工作,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用好普法宣传阵地。道交法庭充分利用纸质媒体和各类新兴媒体,积极宣传交通事故处置流程,发布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明理,发挥法律指引作用,提升社会对道交纠纷处理的认识程度。

“四个前置”提效

推动鉴定提效,实现“快委快鉴”。为提升鉴定环节工作效率,道交法庭不断畅通与鉴定机构对接沟通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简化相关程序,努力做到“快委快鉴”。2022年至今,诉前鉴定新收案件108件,其中完成鉴定委托94件,诉前鉴定阶段由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案件8件。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鉴定的案件,直接调解或引导群众进入诉讼程序,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

坚持调解前置,实现“快调快解”。充分利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诉前调解平台,多元化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诉讼。2022年1--5月份,“一体化”诉前调解平台收案8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调解成功的,由道交法庭出具调解书或者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文书强制执行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简化诉前保全,实现“快办快保”。为切实方便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解决群众担心结案后执行难的问题,丛台法院打通“线上+线下”双渠道,使不方便现场保全的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办理诉前保全,省去群众在各部门间来回奔波之苦。

提前介入案件,实现“快调快处”。1--5月份,丛台法院道交法庭提前介入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道交纠纷案件25次,通过在交警处理阶段及时介入案件、提前了解案件情况、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使得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减少了案件成讼率。

通讯员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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