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农家院里的听证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农家院里的听证会
2021-12-02 16:30 魏县检察 编辑:于晓

“真没想到,检察长能到俺家来坐一坐,听证会能在俺家开!感谢检察官对我故意伤害案从轻处理,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结束后,张某紧握着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卫平的手激动地说,并表示今后一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遇事冷静、理智,用法律解决纠纷。

12月1日下午,魏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张二庄镇某村当事人张某的农家院里举行公开听证会,赵卫平主持听证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及村民代表到场参与听证。

原来,在2020年6月18日,与张某同住一个胡同的李某在自家门口修围墙时,张某认为李某的围墙占用了胡同道路,影响出行,两人遂发生纠纷并引发打架。打斗过程中,张某将李某左手打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十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犯罪事实、证据、对当事人张某拟不起诉的意见及法律依据。当事人张某、李某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公安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各自发表了对案件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听证员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分别向当事人、承办检察官进行核实、交流,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作出拟不起诉的决定。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举措。今年以来,该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目前,共举行听证会90场次。本次听证会考虑到案件发生在邻里之间,属邻里纠纷引发,为了在司法办案中践行诉源治理,开展释法说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且当事人张某今年66岁,年纪较大,被害人李某患病正在治疗修养,为了方便群众,把听证会开到了群众家里,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谆谆善诱,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方便各自的生产、生活。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听证员等人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