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磁县法院生态司法实践见真功

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磁县法院生态司法实践见真功
2021-12-14 15:00 邯郸日报《邯郸政法》周刊 编辑:于晓

近年来,磁县人民法院以“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为工作目标,致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创新打造“11134”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法,展开司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生动实践。

该院“11134”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法,确立了一个总体目标,即“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建设了一个专业审判庭,即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了一个工作室,即环境资源工作室;同时,推行三个工作机制,建设四个保护基地,打造多元环资保护阵地。

今年以来,磁县人民法院以“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为工作目标,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让生态司法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这是磁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法官勘察案件现场。 刘佳琪摄

为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司法能力,该院抽调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官充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庭,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7名环境资源专家担任专业陪审员,出台《关于在办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建立生态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被告人修复、专家出具意见、第三方验收”的生态修复模式,已有2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通过“补种复绿”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

该院成立环境资源工作室,拓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宽度,将更多的工作延伸至诉外,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不受伤害。与此同时,磁县法院成立了集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生态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共建、生态环境共治功能于一体的王子娟工作室,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化治理,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王子娟工作室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滏阳河生态修复、太行山植被修复、天保寨森林防火、公安局打击非法采砂等活动,共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深入林区、景区、园区等发放便民联系卡、法治宣传单800余份;进学校、园区开展法律讲座3次。

磁县法院积极推行三项机制,破解环资保护制度难题。《关于建立漳河流域及岳城水库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执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由磁县法院主导、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就漳河流域及岳城水库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执司法协助、资源信息共享、裁判标准统一、执法司法联动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推动跨省、市、区的环境资源协作保护,助力漳河流域及岳城水库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关于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由磁县法院推动,由磁县县委政法委牵头,与磁县人民检察院、磁县公安局、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磁县农业农村局、磁县水利局等十个部门,就案件线索移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大疑难案件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达成协作意见,着力解决域内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监管难、打击难,凝聚合力,共同保护好磁县的绿水青山。《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施细则》,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案件统一由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办理,确保案件办理的集中化和专业化;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裁判标准统一。细则实施以来,共巡回宣判非法采矿案15起、审理涉土壤污染环境案件37起、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涉土地许可纠纷6起。

磁县法院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原则,今年以来共建立了四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即漳河园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溢泉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天保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各保护基地均设置了独立的办公场所,明确了联络法官和联络员,共到园区、景区开展法律讲座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9次,参与基地的法治宣传、联合执法9次,诉前化解景区旅游纠纷4起,充分发挥了基地普法、警示、修复、协同执法的功能,以司法力量助力县域经济社会绿色、生态发展,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支撑区贡献司法力量。

原载《邯郸日报》2021年12月14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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