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不该是个“技术活”

见义勇为不该是个“技术活”
2019-02-21 10:31 邯郸新闻网 编辑:王鹭

□毕文章

近期,“福州男子赵宇因解救正在遭受侵害的女子,一脚踹伤施暴者被刑拘14天”的消息持续引发热议。

目前,检方已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赵宇也被释放。但是,警方在没弄清楚赵宇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时候,就将其刑拘,还是给公众造成了“好人没好报”的感觉。这怎能不让当地办案机关饱受质疑和指责?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男子对女住户的侵害正在发生,具有紧迫性。涉事男子踹坏门锁,说明该男子暴力行为具有很强的威胁性和危险性;该男子强脱女住户的衣服,说明男子意图强奸女住户。赵宇制止该男子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帮助女住户脱离危险,采取一些措施是必要的,没有逾越法律允许的边界。在场面慌乱、不知道该男子还有何动作的情况下,让赵先生精确把握救助行为,是强人所难。

我非常赞同这种观点。《刑法》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事实胜于雄辩,赵宇所作所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理应免责。

我们要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打气,不应打击大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积极性。很多时候,人们在面对他人遭受侵害,却不敢挺身而出的原因,并不是源于内心的冷漠,而是想的太多。当过分强调见义勇为是个需要拿捏分寸的“技术活”时,人们路见不平,就会思索再三,到底该不该出手?该怎样出手?出手后会不会惹上麻烦?一番思索后,出手相助的勇气也随之消失。

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具有突发性,见义勇为者在千钧一发之际来不及过多思考,在制止暴行的过程中,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精准拿捏力道。如果他们因此要付出金钱的代价,甚至是坐牢的代价,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一旦有见义勇为者防卫过当造成他人伤亡,可由基金会赔偿,并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如此,才不会寒了正义人士的心,从而减少“路见不平,袖手旁观”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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