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今年“退后十”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二条措施。
01
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
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强化碳汇交易,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政策和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进绿色产品生产和绿色工厂建设,支持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钢铁行业短流程改造,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和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工业炉窑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2021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60万吨。
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强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没有实现铁路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实行重点行业差别化生产调控,科学设定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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