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 | 邯郸大名建立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入企执法次数降六成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 | 邯郸大名建立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入企执法次数降六成
2024-04-07 08:39 河北日报 编辑:张梦非

入企执法要亮“码” 非需勿扰“企无忧”

邯郸大名建立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入企执法次数降六成

河北日报讯(记者刘剑英)4月3日10时许,邯郸大名县河北永创通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区门口,该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向企业安全环境部部长张延星出示入企通行码,张延星扫码后,执法人员才进入厂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扫码后,入企执法检查事项和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编号等信息一目了然。”张延星表示,大名县“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上线前,企业每个月都要接待十几次检查,现在入企执法次数大幅下降。

去年10月,大名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办、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推动公开透明执法,治理任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涉企执法乱象。截至今年3月31日,各执法单位累计申请入企执法检查1864次,与平台使用前同期相比,入企执法次数下降60%。

“企无忧”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归集了大名县4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执法事项、执法依据和全部执法人员信息,以及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信息。除刑事案件侦查,正开展的纪检监察案件调查取证,已立案的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工作外,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进入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均纳入平台管理。

“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必须先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平台,填写检查事项、执法人员信息,生成入企通行码。”大名县司法局局长梁军城介绍,经营主体从“大名微司法”微信公众号“企业入口”登录平台,通过扫码验证方式确认相关部门进行的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人员等信息。检查完成后,执法人员将检查过程、结果等信息上传平台,需进行行政处罚的,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可通过平台对执法检查行为进行评价。

多头执法是涉企执法乱象之一。对此,平台通过功能设计,实现同一天只有最早申请入企执法的部门才能生成二维码,多个执法部门需在同一天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的,可通过平台“联合执法”功能申请入企,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上级交办、投诉举报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行政执法检查的,可选择“紧急通道”,入企检查不受次数限制。

“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可推动行政执法部门精准执法。”梁军城介绍,各执法部门建立了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对投诉举报多、经营异常或高风险经营主体加密检查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适当降低检查频次。

为保障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发挥作用,大名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办、县司法局不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使用平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平台而入企检查的,发现1次,由县纪委监委对行政执法人员问责;发现2次,县纪委监委同时对行政执法部门主管副职追责;发现3次及以上的,追究该部门“一把手”责任,并责成该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学习整顿。截至目前,已对2个部门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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