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于明年1月1日施行

《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于明年1月1日施行
2023-12-17 08:07 邯郸日报 编辑:张梦非

《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于明年1月1日施行

12月15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精神文明和平安建设的需要,是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推进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多年来,我市相继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和群体,张青彬、王俊旺等被授予全国道德模范称号。为了支持见义勇为行为,我市专门制订相关《条例》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困难家庭合法权益。

《条例》分总则、人员确认、奖励保障、弘扬宣传、基金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四十条。《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齐心协力研究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法和步骤,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条例,认真组织专项学习培训,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开创我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新局面。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依托舆论平台拓展各种宣传途径,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理解条例,使条例的颁布实施与全民普法同步进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李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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