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终止)11家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解除(终止)邯郸市丛台区柳林桥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1家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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