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报融媒体记者探访我市首批市级示范婚调室:能开“后悔药”的“婚姻诊所”

邯报融媒体记者探访我市首批市级示范婚调室:能开“后悔药”的“婚姻诊所”
2020-06-03 11:41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柴珊珊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施行。其婚姻家庭编中“离婚30天冷静期”的规定,引发民众的热烈讨论。专家解读,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草率、冲动型离婚,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思考时间,以防事后后悔。

今年5月14日,我市首批市级示范婚调室在邯山区农林街道揭牌成立(以下简称“婚调室”)。记者了解到,婚调室的设立是我市对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创新探索,其目的与《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为当事人提供一段冷静思考时间,让双方能够理性地看待婚姻家庭矛盾,寻找合情合理的解决之道,甚至可以看做是《民法典》相关内容的“预热”。近日,记者对我市的“婚调”模式进行了走访。

多方合作,为家庭纠纷“把脉”

“目前全国婚姻调解没有固定的模式,都是在探索中。成立婚调委(全称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婚调室(全称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是我市做的积极探索。”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胡海中介绍说,设立婚调室,就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平台,不让他们沉溺于一时冲动。“此举与民法典引入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一个道理,不让当事人在冲动离婚、轻率离婚后又后悔。”胡海中说。

胡海中表示,当前离婚率逐年攀升,也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设立婚调室,就是为了化解离婚、财产纠纷等婚姻家庭矛盾,总结创新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调处的新经验、新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调处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的婚姻家庭纠纷。

“需要说明的是,婚调委除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外,同时还受理诸如财产、抚养赡养、监护权等‘家务事’,甚至还调解邻里纠纷,及时为群众调处身边的大小事。”胡海中说,“婚调室中有来自法院、司法局、妇联、律所、社区等单位的调解员,有聘请的经验丰富、威望高的群众调解员,可以有效地联合多方力量,为婚姻家庭纠纷‘诊疗’。”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份,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设立婚调室,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通过建立沟通协调服务平台,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需求,以婚姻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通知》还强调,婚调室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合法,保持中立、保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原则。

对症下药,给濒危婚姻“诊疗”

“谢谢你们,为我们费心费力地调解,我们能和好,多亏有你们。”日前,在邯山区农林街道的“有缘婚调室”内,居民刘某某对调解员感谢道。

原来,刘某某爱人李某某长期在外省经营饭店,与饭店服务员关系暧昧,无意中被刘某某察觉。今年年初,李某某回到邯郸,提出与刘某某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愿就此婚姻破裂却又无法忍受丈夫暧昧行为的刘某某在社区帮助下,找到婚调室请求援助。法律援助律师对刘某某热情接待后,先安抚她的情绪,让她诉说内心的不满与委屈。随后,仔细了解他们夫妻之间的问题出处,并对他们家的现状进行分析,寻找突破口。

“突破口在于,双方离婚的意愿都不是很强烈。”专职调解员、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俊岭介绍,通过为两个当事人分析相关法律,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丈夫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妻子原谅自己犯过的错误,表示以后以家庭为重。妻子刘某某为了家庭的完整表示愿意原谅李某某的错误,要求丈夫关闭在外省的饭店,回邯郸另开一家饭店,并与第三者完全切断关系。李某某当场表示同意。

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邯山区妇联在原有区妇女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区乡村三级婚调网络。在近两年半的时间里,邯山区有缘婚调室服务问题婚姻、家庭纠纷500多人次。尤其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心理辅导,并着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繁简分流,调撤率大幅上升

“目前,我县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形成了繁简分流的‘三步法则’。意见分歧不大的案件,由县婚调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不成的,统一交给家事法官审理。”鸡泽县法院法官范慧新说,繁简分流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也让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更好处理。

据介绍,今年1至5月,鸡泽县法院共受理家事审判153件,审结91件,同比收案数量下降41.5%,调解成功率为51%,撤诉率为32%。

范慧新介绍,所谓繁简分流,具体而言分三步走。第一步,县妇联成立的婚调室,由6名公益心理咨询师和3名公益律师组成,为有需求的家庭、妇女、儿童集中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将意见分歧不大的家事案件在第一关得到及时化解;第二步,对在县婚调室调解不成的案件,直接进入法院速裁工作室。速裁工作室由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组成,专门从事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第三步,将调解不成,涉及同居子女抚养、探望权、变更抚养权等问题的案件,统一交给家事法官审理。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一般复杂、私密和专业,解决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评判谁对谁错。”范慧新说,该院以案件为媒介,倡导人性司法,倡导良好家风。家事调解室悬挂着“宽容、交流、忍耐”的竖牌,以便随时提醒当事人在婚姻家庭中要多交流、宽容、忍耐,坚持以和为贵。对于涉及需要未成年人到庭的家事案件,庭审时间一般会安排到周五下午,尽量不耽误孩子们上学。同时,在庭审前也会安排未成年人和心理咨询师先行沟通,以便于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司法确认,让婚调更“硬气”

陈俊岭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有13名律师作为婚调室专职婚调员,参与邯山区婚调工作。陈俊岭本人更是有着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她说:“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首要的是遵循自愿原则。即便调解成功,达成的调解协议仍属合约,没有法律约束力。这就导致实践中,往往有一些经过大量调解工作的案件,没多久当事人就轻易反悔,白白浪费了大量时间和资源。因此,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希望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印发的《通知》中也表明,经婚调室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但协议内容涉及婚姻、收养、抚养等身份关系的确认除外。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对调解协议内容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裁定调解协议有效。

《通知》还明确了协议司法确认后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也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婚调工作也显得‘硬气’、有成效。”陈俊岭说,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协议不能履行,调解员会向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告诉对方如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邯报融媒体记者 赵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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