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干了,钱没了,人跑了

活干了,钱没了,人跑了
2019-05-15 09:38 邯郸晚报 编辑:张梦非

林先生的口头约定“失灵”了

(全媒体记者崔志梅)近日,市民林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去年将挖掘机承包给个人去接工程,当时承诺的是干完活儿马上结款,但是没想到快一年了还没给钱。

林先生说,他是做挖掘机承包工程的,去年5月的一天,一个姓贾的人跟他讲自己承包了我市一所学校的工程,需要租赁一台挖掘机去干活儿。当时贾某给他承诺的价格是一小时100元,主要做的活儿是负责给学校平整路面,大概两三天就能完工,林先生提供挖掘机和司机。林先生当时也没想太多,他认为一共两三天的活儿干完就没事了,就爽快地答应了。林先生告诉记者:“我们这个行业平常接活儿都是靠口头协商,所以也没想过要跟他立合同。但说的是两三天的活儿,却干了十多天。贾某后来一直说学校没有给他钱,等学校给了他钱,他就能给我。”就这样,林先生从去年5月份等到了今年春节,向贾某催欠款,贾某表示过完年一定给钱。但过完年后林先生再拨打贾某的电话时发现,其电话已欠费停机,林先生与贾某失去了联系。近日,林先生找到学校询问工程款的情况,学校方表示钱已经全部给清贾某了。

针对林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柴如雪律师,她表示,建议林先生以后再与个人合作时订立书面合同,这样才能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接活儿的时候应该调查了解一下对方的经济履行能力,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发生。如果只有口头约定,当事人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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