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召开2022年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十三)

魏县召开2022年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十三)
2022-09-06 18:05 邯郸新闻网 编辑:李雅

9月6日,魏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2年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法青,介绍在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中,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霍志龙,就业与农民工管理股负责人尚振学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实录如下:

魏县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郭海民: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2022年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魏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做出专门安排,由县政府办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简称“1+22”政策措施)。今天,我们邀请到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法青同志,请他介绍在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中,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霍志龙,就业与农民工管理股负责人尚振学,赵局长和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赵局长做介绍。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法青:

首先,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关注和支持。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县人社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以“六稳”“六保”为抓手,以深入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为切入点,把兜牢民生保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坚持稳岗位、拓渠道、提技能、促匹配、兜底线并举,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为扎实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我们在深入学习上级精神实质及政策内涵,全面掌握其要义的基础上,就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为《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6月21日,通过全县《关于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统一印发实施。下面,我向大家作一下简要介绍:

一、出台《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的背景

我县作为人口大县,每年外出务工规模近30万人,就业创业分布面广,涉及行业多,吸纳带动性强,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区域性就业创业特点。今年我县劳务输出规模达28.3万人,同时,挖掘基层岗位就业1万余人,加上其他单位等形式就业,总体上保持了我县就业形势的稳定。劳务输出是城乡广大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传统和主流渠道。据统计,2021年以来,通过委培、招聘、人事代理、公益岗位和见习岗位等形式,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现就业9000人,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较为困难,每年有大量毕业生返魏,造成本地就业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难,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对劳动力需要不足,对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促进和保障该部分人员就业创业方面,需要全县统筹谋划,协调安排,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需要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积极落实,需要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实现信息化精准对接服务,争取达到政策宣传和受益主体全覆盖。新时代,新担当,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难和用人单位招工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时制宜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

二、《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起草特点

一是紧贴上级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开展起草工作。对一些国家、省、市重要政策措施,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进行强调明确,确保政策扎实落地实施。二是创新工作举措。积极研究我县创新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对省、市政府措施进行细化、实化、量化,提出魏县具体措施,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岗位、公益岗位进行“托底”安置。三是打包落实政策。以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为抓手,加强困难援助、优化招聘服务、做好实名服务、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做好档案转递、体检结果互认、维护就业权益、提供求职就业便利、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等为切入点,确保政策能够顺利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推动《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出台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服务对象得到实惠,从三个方面积极持续发力。一是建立完善落实机制。单位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商户及乡镇农村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摸底,指导督促落实,完善问题受理、协同办理、结果反馈等流程,建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诉求解决回访制度,通过服务电话、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服务对象诉求问题办结情况进行回访,及时帮助企业、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有效提升满意度。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打电话,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政策解读宣传座谈会、高校毕业生政策宣讲会、组织宣传队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等形式深化政策宣传。目前,共举办5次政策宣讲解读活动,发放《鼓励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系列政策“红包”》、《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政策明白卡》等政策宣传材料1万余份,积极扩大政策覆盖面,有效保障了县内园区企业、中小微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等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跟踪确保实效。魏县人社局持续加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针对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咨询反馈的具体问题,实施零停留工作机制,做到线上不见面办理,线下快办马上办,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开花结果。截至目前,我县城镇新增就业7391人,职业培训社会性培训4650人。

在岗位征集和招聘方面:做好疫情防控与招聘两不误,适时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了2次直播带岗招聘活动,吸引36万余人次围观收看;春风行动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8场,参加企业85家,提供就业岗位1.3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260个,服务辖区群众和企业。

在落实就业政策和创业服务方面:积极开发城市协管、绿化、保洁员、人社业务协办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443人,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工作目标。征集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300个,安置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305人。开展创业服务7500人次,发放高校毕业生等一次性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初次创业社保补贴48.16万元。实地调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项目22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共计755万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455万元,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300万元。三家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项目113个,带动就业400余人。

在基层岗位挖掘方面:据统计,2021年度全县高校毕业共就业1800余人。其中招聘公务员96人,特岗、选聘、招聘、免费师范生、公费全科分配等方式实现就业588人,乡镇事业工作人员49人;招聘人事代理医护人员和广播员148人,为乡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11部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80人,参军入伍154人,县内各银行招录30人,部分药房招聘11人,安置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公益岗位526人。

2022年全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7260余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县内就业2000余人。其中公开招录公务员17人,选调生5人;特岗教师到岗208人,安置公费师范生16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0人,核酸采集员33人,26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招录劳务派遣特巡警159人;文侯职业中专招录教师80人;招录社区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招录书记员20人;县内各银行招录高校毕业生17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04人参军入伍;安置退役军人9人;在个体工商户、内资企业实现就业的青年5225人。

在档案管理服务方面:规范做好档案转递工作,2021年以来共接收符合转递规定的学生档案4300余份,转出360份。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了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在落实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方面,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为县域内219家企业申请办理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67.5万元,惠及参保职工4217人;为228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11.4万元,惠及参保职工4283人;为13家企业申请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41万元,惠及参保职工417人。

在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发面,持续深耕北京、天津、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劳务协作关系,积极拓展挖掘省内企业劳务协作关系,精耕细作魏县“实打实”劳务品牌,强化品牌提质增效,全县劳务输出规模达28万多人,劳务经济收入58.6亿元,保障了全县就业形势稳定。近日,我县“实打实梨农”被省人社局、财政厅评为“2022年河北省省级劳务品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30万元,为我县劳务经济品牌化、规模化、精细化发展开创新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创新服务模式,积极争取资金100余万元,建设了集劳动力资源、求职招聘、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综合柜员多为一体的魏县智慧就业信息服务大厅,既可实现线上线下就业信息服务精准对接“掌上办”,又可实现社保综合业务“一窗办”,打造人社服务“大窗口”,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根治欠薪保就业方面:我县针对农民工欠薪工作,坚持快立、快办、快结的原则,创新“4321”工作法。截至目前,我县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99%,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为81%,为我县保就业稳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劳动监察法治环境。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简化流程、提升效率、精准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解群众急难愁盼,为促进全县劳动力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保障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魏县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郭海民: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魏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法青:

好的,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人社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是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重复享受。

记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能够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魏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霍志龙: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等群体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等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给予总额度不超过13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等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二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三是场地租金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四是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者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费水电费补贴及一对一创业专家指导等一系列创业免费服务。

记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魏县人社局就业与农民工管理股负责人尚振学: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记者: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哪些就业帮扶政策?

魏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霍志龙: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就业见习岗位安置。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岗位进行兜底安置,每月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是公益性岗位安置。毕业2年以上,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每月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是积极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持续跟进就业创业服务。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就业技能。

记者:如何维护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权益?

魏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法青: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市场机构招聘行为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二是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三是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四是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魏县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郭海民:

感谢三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三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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