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观察 | 金牌调解员: 用法律为弱者代言

晚报观察 | 金牌调解员: 用法律为弱者代言
2024-01-04 10:09 邯郸晚报 编辑:张梦非

金牌调解员: 用法律为弱者代言

1月2日是刘志祥律师2024年开工第一天,他收到了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苗大哥,您的工伤赔偿款终于有着落了,家里今年一定能过个好年。”刘志祥欣喜地将审判结果告诉当事人苗大海(化名)。

该案是青年律师刘志祥坚持五年才争取来的胜诉。过去的2023年,他代理了这个案子的关键程序:“去年,对于我来说的关键词就是坚持。”

2023年,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与服务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志祥,获得了“2023年度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员”称号。执业五年,他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代理的案子多数是弱势群体的劳动人事争议案。

执业五年,这场官司打了五年

“2019年第一次见到苗大哥,他拄着双拐,因工伤骨盆骨折还未痊愈,医疗费、工伤待遇等相关赔偿用工单位和包工头都不肯支付,无奈之下只能找律师帮助维权。我当时非常触动,那是我律师执业的第一年,看到苗大哥这样无助,就想着尽自己的力量拿到属于他的工伤待遇。”刘志祥回忆起第一次见苗大海的情形。

苗大海当年在包工头的带领下来到林州某劳务公司分包的长治市某钢铁公司项目工地工作,在管道切割过程中被砸伤。鉴于复杂的用工关系,几方相互推诿卸责。苗大海当时又未参加工伤保险,这该怎么办?

刘志祥说:“手里有不少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而受工伤的案子,但确实是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难道要放弃赔偿?到底有没有法律支持呢?”怎么突破这个难点,是案子峰回路转的关键。

刘志祥不断翻阅法条,《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终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中找到依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即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刘志祥说:“这无疑是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赔偿的突破口。现实实践中,建筑业劳务分包、承包、转包现象并非个例,包工头跑路、包工头违法分包的情况不在少数。法律支持因工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工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规定。”

2023年苗大海工伤赔偿案二审过程中,刘志祥律师出庭应诉,法官采纳了刘律师的意见,最终判决赔付苗大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共计20万余元。在五年维权代理过程中,刘志祥强烈感受到,法律可以如此有力地保护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巧解千千结

为什么这么坚定地当公益律师?刘志祥答道:“为了社会公平,让请不起律师的、相对困难的群众合法维权。”

“走诉讼程序对当事人来说费时、费钱、费力,有时候官司打赢了,却身心俱疲,得不偿失。但通过诉讼的方式促成调解可以更直接地达到诉讼目的,对当事人则是更理性的选择。”刘志祥告诉记者。

2023年,他手头的多起劳动人事争议案就是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少了官司、少了诉累,当事人很快拿到工伤赔偿款,生活回归正轨。

在武安市某建筑工地务工的李子明(化名)找到刘志祥。去年3月份,李子明被工地吊车悬挂的钢筋碰到眼角,造成眼角受损、眼眶骨折,但用工单位却不愿赔付。

刘志祥接下案子后找到用工单位协商,根据李子明的伤残等级告知相关负责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案子调解对双方都有好处”,刘志祥据理力争,用工单位最终同意调解。3个月后,李子明就拿到了工伤赔偿款27万余元。

李子明感慨地给刘志祥说:“您的正直、真诚、责任心一次次化解了我的不安,让我觉得一定会渡过人生这个难关。”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3年刘志祥和同事一起参加了邯郸市中院“提升审判质效座谈会”,与工伤认定部门、行政复议机关一道,商议依法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权益,稳妥化解工伤认定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益”起发挥“光和热”

打工伤维权官司本身费力不挣钱,有的当事人支付不起相应的费用,律师来垫付医药费、交通费,在刘志祥看来也很正常。

包工头跑路,受伤的当事人躺在医院急需诊疗费,刘志祥帮他垫付了。“不能白白在医院躺着,官司还得继续打。”当事人快放弃了,刘志祥还劝当事人坚持下去。

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与服务研究中心是邯郸市唯一一家公益援助组织,在工伤赔偿、经济纠纷、妇女儿童维权等领域里,都能看到刘志祥援助的身影。

《邯郸晚报》开通律师在线服务热线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刘志祥律师到现场耐心接听群众电话、答疑解惑,尽自己的能力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作为一名省政协法律宣讲团成员,刘志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自费购买了100本《民法典》送给家乡馆陶县群众,同时也为馆陶县当地妇女儿童代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化解了很多家庭纠纷。

刘志祥说:“以公益律师的身份参与到国家法治化进程中,我义不容辞、当仁不让,未来还要坚持做公益法律服务,让法律援助这座灯塔照亮更多的人。”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曹楚琦 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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