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帮忙】顾客一直说无效 店家坚持有改善——皮肤护理起纠纷,谁为“美”埋单?

【小编帮忙】顾客一直说无效 店家坚持有改善——皮肤护理起纠纷,谁为“美”埋单?
2023-08-08 10:20 邯郸晚报 编辑:冀红

“来这家店前后做了很多次皮肤护理,花了8800元,但没有任何效果,皮肤的状况根本没有得到改善,这与最初店方承诺的改善效果差得太远了,难道不应该给我退款吗?”武女士日前给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打来电话。

“8800元做美容,一点效果没有”

武女士说:“位于和平路的这家莱魅俪医疗整形美容机构我并不陌生,印象中这家店经营了很多年,前几年我也在这家店接受过其他类别的美容项目服务。由于有建店多年的基础,我还是比较信任这家店的美容服务水平的,所以在去年年底,我通过咨询店方人员,最终选择了8800元的面部全面护理套餐。”

“在8800元套餐中,店方人员承诺,包含有6次大治疗(包括打针、激光等项目)、6次小治疗(包括特殊护肤、照灯等项目)、25次日常护理(补水等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对应功效,如提亮肤色的、祛痘印消炎的、去疤痕修复的等。店员对我说,在进行面部全面护理美白的半年时间里,不但会看到明显效果,还会发现一次比一次效果好。另外,根据面部皮肤的具体状态,会适时调整下一次需要治疗护理的项目及类别。但半年之后,也就是前些日子,所有的美容治疗项目差不多都做完了,店方在治疗过程前、中、后也给拍了照片,用来对比效果,我并没有发现面部皮肤有明显的改善效果,很难让人满意,甚至初期进行的激光治疗项目,还在我脸上留下了轻微的痕迹,不注意的话是看不到的,但仔细看就能看到痕迹,已经半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恢复好。”武女士对记者说。

武女士还说:“就在前两周,我前后三次找到店方,表达了我的观点,虽然整个医美过程没有给我造成什么伤害,但也没有感觉到面部皮肤得到任何改善,我因此要求退款。可是店方人员却说有明显改善,拒绝了我的请求。到现在,店方也没有给我开具任何合同和票据,只有转给店方的8800元微信转账记录。”

“明明有效果,为何要退款?”

记者拨通了该美容店的电话,一位自称是该店负责接待的张女士表示,该店负责人出差在外不方便回复,她可代为回复有关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她说:“我了解一些情况,当时,武女士来到我们店里,想做一些面部皮肤改善提升的项目,最后选择了8800元/半年的护理套餐。我店除了按照套餐规范操作之外,术前术后都有为其拍摄照片,用来做前后效果的对比,对比照片中可以看到有明显的改善效果。另外,现在所有的项目,除了有些补水小项目还有几次没有做,其他都已做完,但是我们等了两个月,武女士一直没有过来。之后等到她来了,就说皮肤并没有改善效果,想要店方退款,可是该做的项目和护肤用品都使用过了,我们不能满足武女士的退款要求。”

医美效果谁说了算?

就武女士与该美容店的争议,记者采访了丛台区卫健局医疗纠纷调解科室的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说:“首先,凡是具备手术条件的医美机构,不但要证照齐全,还必须在卫健部门备案,这家医美机构是手续齐全的。其次,在完成医美服务过程后,如何确定美容消费者是否得到了相关美容护理效果,目前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了医疗事故,是可以向有资质的医疗鉴定部门申请鉴定的。”

美容消费者与美容店之间的纠纷,他表示,“消费者通常可采取三种方式维权:第一是纠纷双方自行调解,也就是自己与美容店协商解决;第二是向所在辖区的卫健局医调科室举报,由该部门受理双方纠纷,以达到调解目的,但并不具备执法权限;第三是向所在辖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如上述途径都无法调解成功,消费者可以到法院对美容店提起诉讼。根据武女士所述情况,她对医美效果感到不满意,且并未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该美容店属丛台区管辖范围,所以她也可选择联系我局医调科室进行调解处理。”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胡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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