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面认识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重大意义

四方面认识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重大意义
2023-01-09 11:31 人民数据 编辑:张振山

当前,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资源、重要生产力和关键生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系统性布局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历史性绘制了数据要素发展的长远蓝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一系列细化制度举措,扎实推进“数据二十条”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从社会发展史看,人类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正在经历信息革命。信息革命带来了生产力发展的一次“质的飞跃”,而这次“飞跃”,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数据要素带来的变革性影响。过去10年,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数据生产力得到显著发展。生产力的新发展,客观上要求生产关系的新进步。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调整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是立足我国国情、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规律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畅通经济循环。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数据具有可复制、非消耗、边际成本接近于零等新特性,打破了自然资源有限供给对增长的制约,能够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不竭动力。同时,数据对其他生产要素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可以推动资源快捷流动、市场主体加速融合,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资源配置效能。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明确数据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规则规范,解决数据谁能用、怎么用等关键问题,推动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不仅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加快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而且有利于赋能实体经济,促成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支点,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

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中国之治”的重要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对土地、劳动力、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治理,已有较长的历史和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对数据要素的认识相对粗浅,尚在不断深化过程中。由于数据自身具有无形性、负外部性、难以追溯等特点,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删除、销毁等全生命周期中都存在需要关注的潜在问题风险。传统治理模式和手段难以跟上数据流通应用的实际需要,条块分割的行业和属地治理模式难以适应数据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跨层级流通交易的治理需求,线下治理难以满足数据要素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趋势。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补齐数据要素协同治理制度短板,有利于支撑构建符合数字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治理机制,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造性地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并先后将资本、技术、管理、数据等纳入要素参与分配。前几种要素都是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要求,在借鉴西方经验基础上逐步深化改革的成果,而提出数据要素参与分配是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发展趋势,率先在国际上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突破。数据要素天然具有非稀缺性、非独占性,可被多方共同使用,彼此之间互不影响,同时可以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这为通过分配机制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实现共同富裕带来了新契机。同时,这也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中与时俱进的一次开创性探索和实践。

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性课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推动全球数字治理变革,有利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全球要素资源重组、助力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顺应信息时代发展潮流和人类社会发展大势。当前,数据要素正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开放与合作的重要纽带,全球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正进入数字技术和国际贸易深度融合的发展阶段。2021年,全球跨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达3.86万亿美元,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达到63.3%。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利于推动数据要素有序跨境流通,系统提出全球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发展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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