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如何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电信运营商如何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2023-01-01 12:10 人民数据 编辑:张振山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印发。“数据二十条”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的,对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也为电信运营商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

合理界定数据要素各参与方权利

确定数据确权“三分原则”。“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可以归纳为分类、分级、分置的“三分原则”,一是通过分类分级、场景化确权授权,根据确权难易程度有序推进;二是引入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某些领域产权改革中暂时搁置所有权的思路,以满足数据流通使用需求作为出发点,从数据产权的权利束中将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进行结构性分置。

保障数据处理者合法权益。“数据二十条”提出,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要素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进而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制度。而承认和保护数据处理者合理收益,是激活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所在。“数据二十条”提出要推动数据处理者依法依规对原始数据进行开发利用,行使数据应用相关权利,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促进数据使用权交换和市场化流通。对应数据资源持有权,要合理保护数据处理者对依法依规持有的数据进行自主管控的权益;对应数据加工使用权,要尊重数据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充分保障数据处理者使用数据和获得收益的权利;对应数据产品经营权,要保护经加工、分析等形成数据或数据衍生品的经营权,依法依规规范数据处理者许可他人使用数据或数据衍生品的权利,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复用。

鼓励市场主体共同参与

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数据二十条”提出,对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市场主体享有依法依规持有、使用、获取收益的权益,保障其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加强数据要素供给激励;鼓励探索企业数据授权使用新模式,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培育数据流通交易生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是构建“所商分离”的数据交易体系,将数据交易场所与数据商进行功能分离,培育交易场所、交易主体、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共同构成的数据流通交易生态;以场内方式提供合规、安全、规范、互信保障,以数据商提供数据产品的标准化、资产化服务;从而实现价值发现、价值赋能和供需对接,以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全流程服务从而提高流通效率。其中,智能制造、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智慧城市是大力培育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的重点领域。

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二十条”首次提出了“数据要素型企业”概念,并且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投入力度。尽管尚未对数据要素型企业进行明确定义,但对数据要素骨干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必将是激发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电信运营商应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正在不断优化完善,以往制约数据要素流通的障碍将逐步被消除。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有助于发挥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应用场景及数据基础设施优势,促进数据业务的丰富和多元化。运营商应积极探索、履行央企责任、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把握机遇,开展顶层设计。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机遇,尽快启动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企业在数据要素大市场体系中的定位,明晰发展目标路径,围绕数据要素流通的关键机制设计开展研究。探索“数据要素型企业”新理念,丰富科技型企业的内涵;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策划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试点工程并积极参加,形成系统化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标杆示范案例及创新支撑。

主动对接,争取政策支持。作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的“数据处理者”,运营商应主动与数据要素相关政策的讨论、制定对接,以“数据处理者”的责权利界定为重点,结合企业现状和战略方向,探索数据要素的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并在企业的数据治理和数据应用工作中提前部署应对。针对数据要素供给、需求和流通制度中可能出台的财税引导政策和相关认定机制,加强储备性政策研究,协助扶持政策落地。

构建数据要素大市场技术底座。依托云网底座,超前规划建设数据要素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数据、算法、算力核心资源的一体化流通,推动跨区域数据资源调配,打造数据要素跨区域可信流通新通道,构建超大规模数据要素市场的技术底座。推进数据要素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跨行业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协助有关部门打通数据孤岛,加快推进政企数据平台对接,推动各类数据资源有效流通和进入数据要素市场,促进全社会各类数据全面采集、高效互通和高质量汇聚,夯实市场化基础。

深入探索数据流通相关技术。加强科技攻关、创新合作,产学研用联合,共同探索数据要素大规模高效安全流通方案,加快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落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掌控。面向不同应用场景,加大力度研究区块链、隐私计算、联邦学习、数据沙箱等数据要素市场多主体可信流通技术,协助数据流通各参与方以“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促进数据流通形态从传统的单向传递逐步演进为多方数据交互融合,在保护数据安全的同时减少数据的权属争议。

多方位进入数据要素市场。发挥国企独特优势,基于企业自身资源禀赋,多方位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各环节的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在供给侧,探索自身数据在安全合规前提下的创新开发利用,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要素价值的产品化、服务化。在需求侧,深入推动“上云用数赋智”,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以业务需求带动数据流通。在平台侧,基于数据处理各环节为数据产品化提供全价值链数字化能力及运营服务,依托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字技术为数据资产化提供可信流通底座,以数据商身份进一步丰富及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产业链,参与建设多边模式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并发挥关键作用。

(作者单位均为中国电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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