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8-27 11:10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王梦洁

(2021年8月26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素颖代理检察长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邯郸、法治邯郸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司法民生保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贯彻落实新时期法律监督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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