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人大代表、武安市大同镇兰村幼儿园园长赵玉莲:校园欺凌应该社会共治

两会聚焦|人大代表、武安市大同镇兰村幼儿园园长赵玉莲:校园欺凌应该社会共治
2020-01-15 10:48 邯郸新闻网 编辑:张梦非

人大代表赵玉莲接受记者采访。 邯报融媒体记者陈苏冬摄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见诸网络,令父母担忧,令学校头疼,令社会不安,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赵玉莲代表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发声:校园欺凌应被全社会重视,各方共同参与,综合治理,还孩子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赵玉莲代表指出,校园欺凌对于被欺凌学生造成的伤害通常是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也使部分受欺凌者发生恶逆变化,由受欺凌者转化为欺凌者或者欺凌者的帮凶。同时,对于目睹欺凌现象的旁观者而言,也往往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或明哲守身自保,或不自觉加入欺凌行列。对于欺凌者而言,危害也显而易见,形成欺凌者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受到刑事追究。校园欺凌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

为此,赵玉莲代表建议,学校及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校园欺凌现象,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校规校纪。在制定规则上,学校应把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来妥善处置,触犯法律的坚决马上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干预机制;通过设立学校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提高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比例,倡导社会专业机构、公益性组织参与等措施,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干预体系。同时,对各级学校教师开展反欺凌干预培训,提高教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能力。

同时,赵玉莲代表表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岗位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督促中小学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发生的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要从有利于恢复孩子身心健康、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学习的立场出发,理智、冷静地处理和看待,避免情绪化宣泄和媒体的过度曝光,对欺凌者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对于受欺凌者,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学校作为在校学生的监督管理、监护主体,不能置身事外,而要作为责任方,认真组织实施事件调查、善后处理和责任认定、追究工作。

根治校园欺凌,赵玉莲代表认为适度的法律介入必不可少。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学生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虽然因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建议公安机关会同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育;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学生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少量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要加强对其进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追求精神刺激,多次对其他学生强拿硬要、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于在校学生之间实施的其他严重欺凌、暴力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尤其是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要依法以其触犯的罪名予以惩处。对于校外人员或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要从重处罚。

赵玉莲代表还建议,加强对媒体报道校园欺凌案件的舆论引导和监管,注重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实行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对校园欺凌引发的不良影响和大众舆论关注,要统一进行发布案件处理信息,引导大众舆论了解真相、理智看待。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摇篮。不应让校园欺凌为其蒙上阴影。”赵玉莲代表希望,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防止、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邯报融媒体记者 郝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