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入选聘考察阶段。我市列入考察阶段的分数线是61.8分。目前,市委组织部正在逐一通知入围考生。有14名入围考生,因联系方式和其它填报信息不详无法通知到本人。请以下人员见公告后,务于2008年7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招录办公室(市
光明大街与展览路交叉口东行50米海港宾馆112房间。联系电话0310—2033012)。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人员名单
耿培奇 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植物
保护
陈世博 男 河北农大现代科技学院
法学
李彦坤 男 石家庄经济学院统计学
席艳杰 男 河北农大现代科技学院
法学
来岩峰 男 唐山师范学院计算机科
学技术
栗新军 男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
顾永静 女 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
水产系
朱国锋 男 河北北方学院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高富强 男 河北农大现代科技学院
法学
王亚楠 男 河北农业大学财政学专业
蔡 伟 男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律
事务
郭耀杰 女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法学
王明海 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动物
医学
程艳芹 女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思
想教育
二、需提供材料
应届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
4、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或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信原件;
5、不是中共党员的,提供报名时所报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证书原件或院校系(含系)党组织以上证明材料原件。
往届毕业生、先期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工作单位上级党组织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没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一般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供。在校外团组织任职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其上一级团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