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应成为文明社会的常态

遗体捐献应成为文明社会的常态
2019-03-13 16:16 邯郸新闻网 编辑:马丽英

□梁正(邯山区)

“人死以后,可以用另外一种形式继续为人类做贡献:眼角膜可以给需要的人带来光明,遗体还可用于医学研究,或许可以为攻克癌症做出贡献!”这是邱县朱清忠和袁秀莲夫妻俩共同的心愿。3月7日凌晨3时45分,57岁的朱清忠因病不幸离世。遵照他生前遗愿,他的眼角膜将捐献给他人,遗体被用于医学研究(详见本报3月11日报道)。

我们必须为这对夫妻高尚的人格点赞。他们用一种精神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对自然的科学态度,对医疗卫生事业有着极大的贡献。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生命的最终归宿是“入土为安”。朱清忠和袁秀莲之举,无疑已经超出了世俗的认知,是对生命价值的重新定义。

遗体捐献作为一种典型的利他行为,追求的是一种公共的价值理性。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人对遗体捐献存在一定的偏见。他们认为,捐家人的遗体属于“大不敬”,希望逝者能够保持身体的完整。因此,他们不愿接受家人遗体捐献的想法,甚至拒绝、排斥遗体捐献。该怎样才能鼓励和倡导更多的人加入到自愿捐献遗体的行列?这是值得相关部门研究探讨的。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等待肝、肾等器官移植的患者人数达100多万,其中仅有百分之一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捐献器官的人数与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数量存在巨大的不对等。要想破解遗体器官捐献率低的现状,需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大家认识到生命的意义不只在于生的存在,更应该注重延续,实现生命的最大价值。同时,必须构建一套完善的制度,为遗体捐献者提供各种便利,明确各方的义务与权益,让遗体捐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可为遗体捐献者设立“博爱园”,把捐献者的名字刻在纪念碑上,每年举行纪念活动。

生命以爱的形式延续,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愿遗体捐献成为文明社会的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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