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筹款“炫富”应严惩不贷

对筹款“炫富”应严惩不贷
2019-06-19 09:08 广州日报 编辑:李彤

又一场公益众筹引起广泛关注。

近日,杭州一女子称其父亲确诊胃癌,发起20万元筹款。不少网友发现该女子曾在社交平台晒出买跑车、出国旅游、购买奢侈品等照片。经网友举报后,众筹平台展开调查,目前筹款人已承诺将所筹善款如数奉还。

近年来,公益众筹争议不断。众多“辣眼”案例此起彼伏,频频引来争端。这些案例“剧情”相似,都是当事人寻求捐助,网友发现其“话说一半”,隐匿真实财产信息,然后道歉、退款,网友“作鸟兽散”。应该说,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问题:什么人才有“资质”众筹?而这一问题,关系到一个关键词——公平。

从新闻不难看出,公众对于众筹的理解并不相同。有人觉得不到山穷水尽,不能向他人伸手要钱;有人却觉得,为了保住现有的生活质量,可以脸皮厚一点。那么,能否设置一个明确的门槛,比如达到什么样的“惨状”才能申请众筹?很难。所以原则上说,每个人都有资格去申请,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获得社会帮助的平等机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信息要真实,要透明,要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只有这样,公众才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权,才不至于有不信任甚至被愚弄之感。

而要做到这一点,一靠规则,对众筹者的信息公开义务进行再细化,对众筹平台的审核责任再明确;二靠技术,通过银行、社保、医保等信息联网,让众筹家庭的财产信息不再是一笔糊涂账。此外,严惩也必不可少。对于涉嫌欺诈、蒙骗者,要用好用足民事乃刑事手段,让筹款“炫富”式的案例少一点。   (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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