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制度方能滋养文明

敬畏制度方能滋养文明
2018-10-25 16:14 邯郸新闻网 编辑:马丽英

□李强(丛台区)

还记得一年前“创城百日攻坚行动”时的情景,我和身边的同事朋友一起撸起袖子齐用力,响应政府号召,践行“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一句句温暖的问候和一桩桩行动,遍布大街小巷、商场社区。

一分付出一分收获,交通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大家体会最深。当我们下班经过繁忙的十字路口时,放眼望去,在车流如织人潮涌动的街头,大家遵守秩序,敬畏规则。即使在北风呼啸的冬日,那文明的温度依旧温暖着寒风里坚守做人准则的每位行人,场景可敬可赞。

城市交通治理的问题,曾经被人戏称为“困局”。曾几何时,我们中或有深受其害者,或有火中取栗者。比如,电动车和机动车争抢车道,行人“中国式过马路”,对红灯视而不见,等等。如今,这样的做法,已经三三两两悄然地再现于我们外出经过的地方了。令我不能忘怀的一幕是,在一个天气晴朗、温度适宜的清晨,一位老者骑着电动车带着一位小姑娘,“果断”地冲过红灯的警示和加速驶来的车流,在场目睹这一幕的人一阵骚动,我的手心里瞬间浸出了汗水,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距离上课时间尚早。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红灯失去警示作用,让老人不顾自己和孩子的安危呢?笔者认为,经过一年的宣传规范,大家守规则的素质水平的确提升不少,自制能力也得到了加强。但是,对制度规则的敬与畏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反复引导,才能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怀有敬畏规则之心,方能培育有温度的文明。敬,就是敬重遵守规则的人和行为,并以这些作为自己的榜样,提倡效仿。明晰做人的道德底线,行有所止,言有所戒。畏,就是城市的治理者拿出“功成不必在我”的勇气和担当,在面对牵扯公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时,要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处罚,来提升管理效果和社会观感,让触犯规则的人心有所畏。

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需要筑牢社会防线,落实长效措施多措并举。毕竟,敬畏制度才能滋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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