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电动自行车有感

处罚电动自行车有感
2018-10-09 15:24 邯郸新闻网 编辑:马丽英

梁诗韵(邯山区)

“你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依据法律规定对你处罚10元。”9月21日,在鸡泽县城金港大酒店路口,执勤交警给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出了罚单。

看到这个消息,我想起前两天,笔者在路上开车时,在一狭窄路段遭遇3辆电动自行车。其中,两辆电动自行车是在机动车道的外侧边缘行驶的,还有一辆是在机动车道中间行驶的,后面的机动车只好给它让路。

说起电动自行车,想必每个人都有感触:不按信号灯行驶,随意改变行车方向,骑行者不戴安全头盔。在笔者的记忆里,有些不太美好的画面,都是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要道,当通行绿灯亮起时,机动车道上首先冲过马路的,是“一大堆”电动自行车。

在汽车时代,私家车拥有量的逐年增加,的确让马路变得繁忙和拥堵,开车外出时停车也是个大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灵活、易停车等特点,深受市民喜爱。近些年,电动自行车普及程度,不亚于私家车。但电动自行车带来的隐患也不少。

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车速快。在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速度,远高于汽车。速度快,就埋藏着隐患。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骑行者漠视交通法规,自身安全防护也不够。电动自行车往往敢闯红灯、抢过马路,或者是突然转弯掉头,不按交通法规定行驶,因为它不会像机动车那样因为拍照受到处罚。也就是说,违法成本低。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成本却是最高的,有些人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文明习惯的形成,安全意识的提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管”与“罚”更有威慑力。相信大多数人的违法具有从众心理,违法时内心也是矛盾的,一方面痛恨别人乱闯红灯、逆向行驶,另一方面,却又放纵对自己的要求,为了贪图方便,节约时间,而知法违法,甚至觉得自己灵活聪明。如果我们加强执法,他们就会选择遵守交通法规。希望交警部门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的处罚力度,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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