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后暴力催债!磁县一恶势力团伙获刑

放高利贷后暴力催债!磁县一恶势力团伙获刑
2022-08-16 06:00 邯郸新闻网 编辑:张梦非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经馆陶警方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以对外放贷为依托,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财、交通肇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4名团伙成员。

办案民警介绍,在2014年左右,以曹雷为首的该团伙在磁县磁州路职教中心楼下租赁门面房,利用磁县崇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益公司”)的名义通过高于自然债务利息,非法向他人收放高利贷。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被害人梁某某、杨某夫妇因经营需要向崇益公司借款90万,后因未及时还款,该团伙将二人强行拘禁起来,并强行将二人房产过户其团伙王燕名下,两人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八天;2016年至2017年,被害人辛某为装修经营的宾馆向崇益公司借款300余万元,并口头约定了高额利息,2017年4月,该宾馆正式营业,营业后不久,曹雷纠集王燕、索文英监管该宾馆财务,通过更换POS机等方式将该宾馆每日收入拿走等。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团伙多次对未按时还款的受害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其他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财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公安局采用异地用警,令馆陶分局核查了举报本案涉案人员磁县曹雷等人涉恶案件线索,并指定馆陶县公安局立案侦办。2020年9月27日统一收网,抓获曹雷案嫌疑人4名,经侦查侦破案件5起,以曹雷为首的团伙被河北省扫黑办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2020年10月23日曹雷等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1月28日被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2月19日被移送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曹雷等4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1年8月30日馆陶县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团伙进行了判决。曹雷被以寻衅滋事最、非法拘禁罪、故意毁财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8年。团伙成员王某某、王某平、朱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

一审宣判后,曹雷等人提出上诉,2021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赵鸿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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