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邯郸报料】高速路上被打伤,咋不处理?

【新邯郸报料】高速路上被打伤,咋不处理?
2022-06-21 11:00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芦思雨

近日,杨先生拨打邯报融媒体新闻热线8181890,称自己5月初在京港澳高速邯郸服务区被人打伤,当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他自己则因伤住进了医院,治疗17天后出院了,但被打伤这件事还没得到解决。

据杨先生说,他是吉林长白山卷烟厂的一名司机。5月9日,他开车因公来邯,中午1时许,在京港澳高速邯郸服务区因为停车问题,三名男子和他发生肢体冲突,并把他打伤,当时他的手部、面部及下颚等多处受损、红肿,他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是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处理此事。后来,他在医院住院治疗了17天,共花费5000元左右。伤情鉴定属轻微伤。“直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可我的事一直没有进展。”杨先生希望记者帮忙打听目前事件进展情况。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高速交警邯郸支队,工作人员回复,根据现行规定,高速交警的管辖范围为邯郸地区高速公路的治安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则应由地方公安部门管辖。杨先生反映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为:和杨先生发生冲突的另一方,目前正在进行伤情鉴定环节,仅根据杨先生提供的医院证明,达不到地方公安部门刑事案件的立案要求。如果另一方的伤情鉴定结果构成轻伤以上,那么,该案将由治安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会移交到相关地方公安部门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目前,因另一方伤情鉴定还在进行中,该案件正由高速交警永年大队先期按照治安案件办理。另外,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邯报融媒体记者周聪 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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