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新规下月起施行 电动自行车,你会骑了吗?

管理新规下月起施行 电动自行车,你会骑了吗?
2022-04-07 09:37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张静

经济实用的电动自行车为百姓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但由于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撑,也使其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去年11月,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自此,电动自行车不能再“任性”上路。那么,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的种类?购买电动自行车多少日内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登记上牌时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本报记者为您详细解读……

规范管理,逐步净化交通道路环境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数量与日俱增,其中,不少车辆在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同时,电动自行车抢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屡发生,已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重要因素之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成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有力举措。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共七章五十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全产业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严格依照上位法明确其处罚种类及幅度。

据相关人士介绍:“通过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为合标车和非标车发放不同外观的号牌,可以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分,实现分类管理、规范管理,再通过三年过渡期,稳妥淘汰在用非标电动自行车,逐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同时,通过登记上牌实现人车信息绑定,对于侦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被盗案件及返还财物,防止共享电动自行车过量投放也有很大帮助。

未经登记不能上路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两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根本区别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符合GB24155标准的机动车。

《条例》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在本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会对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强制产品认证信息,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等信息,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然后为单位或个人自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正式号牌,为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正式号牌。针对没有“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等材料的,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时,将采取个人承诺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在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记者了解到,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可以进行注册登记。如若电动自行车存在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属于拼装、非法改装的;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属于被盗抢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均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三年过渡期,取缔非标车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正常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那么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呢?

就此,《条例》中也有明确的政策,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会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后,该车将不能上路行驶。因此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当到具备合法营业资质(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家,查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实际销售的车辆与随车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并向商家索证索票,保存好相关票据和合格证等。不购买无合格证、厂名、厂址、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此外,为了让市民能够合理合法、安全地使用电动自行车,该《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停放和充电等内容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通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另外,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物品散落、飘洒,载物的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禁止在建筑物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以及居家、宿舍、办公楼等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安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等。

邯报融媒体记者 赵鸿粼/文 周绍宗/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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