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金,如何领?

独生子女奖励金,如何领?
2021-04-29 10:53 邯郸新闻网 编辑:畅征

4月22日,市民马女士拨打邯报融媒体新闻热线求助,希望记者帮忙问问相关政策。

据马女士说,她在2000年从邯郸市某国有企业离职,后来又在某民营企业工作,并于近些年辞职。辞职后,她通过社保机构交纳养老保险,现已办理退休手续。“我这种情况该去哪里领取独生子女三千元奖励金呢?请记者帮我问问相关单位。”

记者接到马女士来电后,经多方打听,与邯郸市卫生健康委计生家庭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该处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奖励金由夫妻双方向各自单位申领,退休时应分别给予职工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3年出台,在实施细则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邯郸阳光公益律师李水全告诉记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没办法享受到这项政策,正常在职员工退休时可向单位申领,有权享受该政策。”

随后,记者向马女士解释说明了该项政策,马女士表达了对记者热心帮助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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