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系列报道之四:《条例》撑腰,讨薪“排头兵”底气更足了

根治欠薪系列报道之四:《条例》撑腰,讨薪“排头兵”底气更足了
2020-12-01 11:17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王梦洁

走进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墙上挂满了群众送来的锦旗,格外引人注目。最近收到的一面,是前几日武安市的胡某专程送来的,感谢他们仅用24小时,就成功帮助自己讨回被拖欠了3年的工程款。劳动监察支队这支仅有10个人的队伍,凭借着高效严格的执法作风,每天穿梭在邯郸市的大街小巷,担负着邯郸市区内的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为农民工维权路上的排头兵。特别是自今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后,“排头兵”们的底气更足了。

走进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墙上挂满了群众送来的锦旗,格外引人注目。监察支队副队长刘超办公桌前悬挂的这一个,是武安市的胡某前几日刚刚专程送来的,感谢他们仅用24小时,就成功帮助自己讨回拖欠3年的工程款。市劳动监察支队这支仅有10个人的队伍,凭借着高效严格的执法作风,每天穿梭在邯郸市的大街小巷,担负着邯郸市区内的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为农民工维权路上的排头兵。

市劳动监察支队收到的锦旗。

从“讨薪族”变成“诊疗队”

11月17日17时45分,市劳动监察支队收到关于网民胡某反映“邯郸市某公司拖欠工程款3年未支付”的市长留言交办单。胡某反映,自2018年初作为施工单位给邯郸市某公司负责通信线路施工、小区宽带和雪亮工程监控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垫付100多万元,邯郸市某公司仅支付了工程款的1%。

由于拖欠的工程款大部分为农民工的工资,且金额巨大,11月18日,受理交办案件后,市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刘超、监察员张志军根据反映的情况,按照农民工讨薪快速处置、协调优先的工作原则,一边向被拖欠工程款的胡某了解详细情况,一边迅速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做好案件核实工作。

19日上午,在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双方进行了协商。张志军向邯郸市某公司讲明政策,督促其抓紧与施工单位对接、核算工程量。当日下午该公司和反映人胡某达成协议,20日已向胡某支付剩余工程款。实际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拖欠3年工程款100余万元的案件就处理完毕。张志军告诉记者,如果证据比较充分,类似这样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基本在24小时之内都可以处理完毕。维权意识上升,证据充分,办案速度提高,但是这也抵挡不住年末的讨薪案件数量急速增加。

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农民工和企业代表扎堆拜访;遇到证据不清楚时,随时赶往现场进行核实,上班有时间,下班不确定,“5+2”,“白加黑”,这就是市劳动监察支队临近年关时的工作场景。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王运光说,“一般农民工讨薪问题集中在年末,这个时间是我们部门最忙的时候,案子堆积,人手有限,老百姓大老远跑过来,打发他们是一句话的事,但是谁忍心呢?我们都是当天接案,当天处理。”

为解决年末欠薪问题集中的现象,按省根治办和市根治办的各项要求,市劳动监察支队前三季度已经对12家单位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排查,提前进行预防,做到查漏补缺,从源头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而冬季专项治理行动,也从11月20日正式开启,对于全市各行业、各单位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进一步排查。

从之前接到投诉后,只能被动地帮助农民工讨薪成为“讨薪族”,变为近年来劳动监察支队转变工作方法,增加日常巡查,奔波于各个用工单位、工地之间,检查、监督企业依法用工,主动转型为“诊疗组”,提前将拖欠苗头扼杀在摇篮中,为农民工的工资撑起一把“保护伞”。

《条例》为农民工保“薪”护航

有着十几年工作经验的王运光告诉记者,在农民工讨薪的问题中,用工情况复杂,一直是工作的难点。“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都是经亲戚、同乡等熟人介绍,靠的是熟人之间的信任,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加上有些企业用工不规范,尤其是建筑工程领域长期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潜规则,经常有农民工都不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谁,再加上一些企业层层分包,工程款需要层层审批,程序复杂。即使农民工知道老板是谁,但是由于工程款迟迟不下发,农民工的工资也迟迟没有着落,讨薪也就比较困难。”

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上述问题有了明确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有了《条例》来“撑腰”,讨薪难度大大减轻。10月26日,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马某等13名农民工在河北省某公司承建的工程中被拖欠工资,总计达21万余元的案件。经查明,该工程经过发包、转包和分包,涉及单位众多,用工关系十分复杂,马某反映工资拖欠的问题确实存在。市劳动监察支队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工程总包公司负总责的原则,要求河北省某公司作为总承包公司对于工资先行清偿。10月30日,马某等13名农民工就已经拿到了被拖欠工资。

四天时间,这件关系复杂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就得到了圆满解决,而在《条例》出台之前,类似的案件往往需要半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在王运光看来,《条例》的出台不仅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约束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行为,对于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何支付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关规定,这些手段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因为有了制度的依靠,也就更有底气。

除了依据《条例》严格执法外,市劳动监察支队还深入建筑工地、街道社区发放《条例》宣传册,现场解说《条例》的各项规定,通过多方式、广渠道宣传,进一步普及《条例》,切实增强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王运光(右二)在井下调查案情。

讨薪利器——欠薪“黑名单”

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王运光最大的难题就是碰上一些不讲理的企业。“很多时候我们到了讨薪现场,施工单位知道自己拖欠工资违法,也承认这个事实,但就是找各种缘由推托不支付。我们之前没有针对性的办法进行惩处,虽然拖欠事实清楚,但是要追回农民工的工资还是需要耗费多日。”王运光向记者介绍,这种现象自2018年省人社厅出台的《河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后,便急剧减少。

据了解,河北对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对象,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有关规定,由发改、人社、法院、住建、交通、工商以及金融等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项目审批、资金支持、土地供应、评级授信、信贷融资、评先评优、乘坐飞机和高铁、高档装修房屋、购买车辆等高消费方面予以限制。

“黑名单”制度出台后,就成为王运光和他的队友们讨薪的秘密武器。有了“黑名单”,市劳动监察支队在进行讨薪案件处理时“腰杆”明显挺拔起来。“只要在处理过程中,对用工单位将‘黑名单’制度进行详细的说明,告知他们进入‘黑名单’的后果,多数讨薪案件都可以很快得到妥善解决。”监察员张志军高兴地说。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执法理念,多措并举,全力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那一面面的锦旗,是他们日常工作的缩影。据了解,上半年市劳动监察支队共承办市长热线、邯郸论坛、信访、河北省行风办阳光理政等平台转办案件331件,均按期办结或向各转办平台进行了回复。现场受理投诉案件65件,办结64件,办结率98%。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共为65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356万余元。

临近年关,王运光和他的队友,作为农民工维权路上的一支“奇兵”,继续奔波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第一线。

邯报融媒体记者 刘昆 实习记者 薛雅兰 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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