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租房集中分配,2297户轮候家庭参加配租

邯郸公租房集中分配,2297户轮候家庭参加配租
2020-07-27 09:01 新邯郸客户端 编辑:韩璞

“分配到的房子离我们单位很近,而且以后不用承担高额的租房费用了,真是既方便又实惠!”市民尹先生高兴地说。7月18日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启动公租房分配工作,市内2018年公租房摇号名单中2297户轮候家庭参加分配。

据介绍,今年以来,为加快公租房流转速度,更好地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局以“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采取多举措筹集保障房房源、加大保障房小区监管清退力度,积极推进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本次分配房源为月亮湾、民馨苑、金泽园、美的时代城、大美如园等19个小区,共2421套,其中预分配小区10个共2280套,空置房源9个小区共141套。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宜过多人员聚集,市房管局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工作日130户每天,双休日连轴工作,按照200户每天的进度推进,预计8月2日将全部完成。”据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总经理刘秀红介绍,截至本次配租结束,我市市区已分配保障房达到103个小区,共23000余套、约140万平方米,惠及人口近7万余人。

同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期,运营公司在对保障房动态巡查中发现个别保障房的承租人将保障房转租、出借,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对此,该公司依据政策已对违规人员(家庭)进行了严肃查处。

刘秀红告诉记者,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政府产权的保障房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如上述违规行为被查实后,将依法清退,收回房屋。同时,对骗取保障房以及违规使用、转让保障房或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驳回其申请或责令其退还、退出,并将违规情况计入诚信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为了让保障房真正惠及住房困难家庭,运营公司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社会各界和为保障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如发现有人将保障房转租、出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的,可拨打举报电话3271113、3271072,还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邯郸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对此,运营公司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清退。

邯报融媒体记者 温洁/文 范文平/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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