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李某某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

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李某某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
2020-01-05 09:43 邱县宣传 编辑:张梦非


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然而也常常有极少数青年

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设法拒服兵役

这些处罚措施,非常严厉

并不是给个处分、罚点款那么简单

而是可能伴随一生的污点

可以说后果相当严重

邱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李某某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李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为13043020010218****,中专文化,邱县古城营镇某村人。2019年9月1日经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到陆军某部服役。
某某入伍后不久,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不愿在部队服役,不积极参加训练,时常出现哭闹、发脾气等现象,部队领导多次找他谈话做工作,县人武部、镇武装部及其家人到部队去反复做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严重后果,均无效,本人仍坚持拒服兵役。所在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对其进行除名并退回原籍。
某某拒服兵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切实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依据《兵役法》第六十七条、《征兵工作条例》第五十三条和《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款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决定实施以下处罚:
一、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邱县2019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14076元)两倍以上一次性罚款(28152元),所罚款项上缴县财政局列入优抚科目开支。
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各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三、在本人户籍“兵役状况”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出国(境),由县公安局实施。
四、两年内不得升(复)学,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
五、列入邱县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由人民银行邱县支行监督各家银行共同实施。
六、将李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县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由县委宣传部实施。
以上处罚自部队退回之日起算。
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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