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符合这些条件即可缴纳公积金

邯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符合这些条件即可缴纳公积金
2019-11-19 09:36 邯郸新闻网 编辑:张梦非

“听说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了,那具体有哪些人可以缴纳,缴费比例是多少,需要携带什么证件,缴费多长时间可以用公积金?”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咨询。

据了解,李女士是自由职业者,平日主要做微商生意,家住北环附近。因为儿子明年就要上幼儿园大班了,李女士想让儿子在市中心的学校上学,这就涉及到买套二手房,让孩子就近入学的问题。“我打听了房价,二手房也基本都在一平米一万以上,我和我爱人都是自由职业者,如果用商贷,贷款压力很大。”李女士说,“最近,听说个人也可以缴纳公积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我们都很高兴,但不知道怎么办理?所以向报社咨询。”

对此,记者咨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的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无固定工作单位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市辖区内居住,且未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这三个条件即可缴纳公积金。

缴纳公积金时,自愿缴存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个人结算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银行借记卡),前往住房公积金丛台、邯山、复兴、冀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个管理部中任何一个开设账户即可。自愿缴存人可在10%--24%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经确认不得降低。自愿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即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我市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邯报融媒体记者 温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