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低保人均4426.8元

贵州农村低保人均4426.8元
2019-08-23 19:57 河北新闻网 编辑:李天一

近日,民政部公布31省份2019年2季度低保标准,上海、北京、天津位居前三名,贵州城市低保标准位每月612.3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4426.8元。

据贵州省民政厅网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份末,全省民政事业费实际累计支出67.67亿元,农村低保支出占比54%。而据此前多彩贵州网报道,为确保帮助困难群众“兜底” 《全省民政部门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按5%的增幅提高到4103元/年,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年。

另外,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到2020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低保平均标准将达到645元/月以上,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4300元/年以上。

2019年贵州省城乡低保提标具体内容
一.城市低保

第一档:贵阳市六个区(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和观山湖)、贵安新区,标准为685元/月;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即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和清镇市,六盘水市各区(市、县、特区)即钟山区、盘州市、水城县、六枝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和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标准为650元/月;

第三档:省内其余各县,标准为590元/月。

二.农村低保

第一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即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标准为4200元/年;

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区(市、县、特区)即钟山区、盘州市、水城县、六枝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标准为4140元/年;

第三档:省内其余各县,标准为40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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