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咋改?

登记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咋改?
2019-04-28 10:23 邯郸新闻网 编辑:王鹭

登记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咋改?

磁县公安局户政科:由派出所民警核实情况,递交相关手续材料上报进行审核

户政部门:并非个例,可根据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的规定予以办理

本报讯(实习记者赵正杰)近日,磁县讲武城镇北白道村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身份证上的年龄和实际年龄不符,多次到该县户政部门请求变更,但一直没有结果。

王先生对记者说,自己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是1966年10月,但他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62年11月,“我是1981年当的兵,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上写的都是1962年出生。我亲妹妹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是1964年,亲弟弟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是1966年,这明显是给我登记错了啊。”王先生表示,派出所登记村民出生日期时,由村委会负责上报,可能是当时搞错了,“这影响我60岁后领取有关补贴”。王先生介绍,今年春节前后,他带着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多次到磁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都被工作人员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

记者致电磁县公安局户政科了解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提供的证据都是参考材料,缺乏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的原始凭证材料,要变更出生日期还需要其他材料。她建议,王先生可联系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情况,再递交相关手续材料上报进行审核。

记者从户政部门了解到,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更改年龄呢?根据《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出生日期更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申请人不能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但经公安机关核查户籍档案确认出生日期错误的,派出所凭申请人书面申请、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档案复印件(户籍民警签字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办理。对申请人提出出生日期明显存在逻辑错误的,派出所凭申请人书面申请、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任何一种关联性证据材料(结婚证、毕业证、医院分娩病历、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居(村)委会证明、民警调查报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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