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新房强制上保险 业主只受益不买单

京沪新房强制上保险 业主只受益不买单
2019-04-22 10:37 新华网 编辑:王鹭

近日一条关于“北京新房即将强制上保险”的新闻,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其起因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北京银保监局在上周联合就《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工程。其中,北京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也就是说,投保这一险种,成了新建住宅开发商拿地的前提条件之一。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顾名思义是指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而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虽然IDI是舶来品,但在2012年开始便率先在上海试点。2016年,在试点反馈良好的基础上,开始在上海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和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工程中实施。2019年3月,IDI制度开始在上海全市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范围内实施。

据记者了解,除上海和北京之外,目前还有广东等地也正在研究IDI制度。这个看似“冷门”的保险产品,因为可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同时为政府优化城市建设治理提供重要工具,也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

作为这方面的权威专家,平安产险风险研究与防控部总经理袁勇民昨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IDI的投保人为建设单位(开发商),而受益人和索赔权益人为业主。通过该保险机制的建立,业主的权益得到了最大的保障,可以说这是一种民生保险。

袁勇民表示,IDI在一些欧美国家都属于强制保险。按照上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IDI可以理解为法律意义上的强制保险,但在具体执行中能否成为强制险种还要看两地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果要成为操作层面的强制保险,就要设立卡口,比如没有保险,就不能办理施工许可。

另外,中国在引入IDI制度上还有不少创新。袁勇民举例说,比如,从质量风险控制角度看,中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引入了由保险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的质量风险管理制度,较国外如法国由建设单位(开发商)委托技术勘查机构(TIS)的做法更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第三方工作的独立、公正和客观。

那么,业主买的房子有了IDI后,对业主有什么好处呢?袁勇民分析称,近年来,因建筑质量问题发生的纠纷数不胜数。“以前出了房屋质量问题,要找开发商、施工单位,但现在很多项目开发都是项目公司制,项目开发完毕,开发公司就会解散。施工单位等两年质量保证金拿到手后,也未必会及时到场维修,而且也存在施工单位破产、改行等情况。因此,对于业主来说,就会面临找不到责任主体或被推脱不进行维修等情况。”

有了IDI制度,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业主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提供资金,并介入后续全部维修处置工作,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权益,有效解决物业维修耗时久、程序烦等难题,避免因为责任牵扯不清、最后只能由业主为建筑质量问题买单的情况。

可能有业主关心,投保IDI后会不会增加开发商的负担,进而转嫁给老百姓,并推高房价?对此,袁勇民解释说,“按上海目前的实施情况看,数据不是很多。考虑到这是开发商为自己购买的保险,而且能减少自己将来的维保费用,所以我们研究认为,这个成本不一定会转嫁给消费者。如果单纯计算保费对造价影响的话,保费大概增加造价30元至40元/平方米,相较于上海新房房价的平均水平而言,保费增加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除在住宅上推广之外,袁勇民认为,IDI未来在国内的发展空间很大,其他房屋建筑如办公楼宇、商场、医院、学校等都可以投保,甚至市政工程如地铁、桥梁、隧道等都可以是被投保的对象。“如果全面推广,应该会有数百亿保费规模的空间。”(⊙记者 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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