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我在调解现场】贷款购车后,消费者要退续保押金遭拒

【3·15我在调解现场】贷款购车后,消费者要退续保押金遭拒
2019-03-15 11:10 邯郸新闻网 编辑:王鹭

2018年10月1日,市民冯先生向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反映,一年前他在南环路一家汽车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商家收取了他2000元续保押金不退还,还让其购买保险,认为不合理,请求维权。

邯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刘跃华和杜瑛讲述,接到投诉后他们,对双方进行了第一次通话。冯先生表示,他贷款购买车辆交了2000元的续保押金,买车后经济条件有限不想再继续购买保险,但经销商告知他购车前三年必须购买保险。冯先生认为对方强制买卖保险,有强制消费的行为。经销商则表示,购车时他们就已告知消费者贷款买车的条件,购车者三年期间必须购买车辆保险是合作贷款公司的要求,但不强制消费者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合同上都已写明。双方各执一词,执法人员通知消费者和经销商拿上贷款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到开发区分局进行第一次调解。

第二天,双方来到调解现场,冯先生再次强调:“对方强制让我购买保险不合理,并且要经销商立即将续保押金全额退还给。”经销商向消费者展示了当初他所签字的购车合同,合同上的确规定了需要消费者购车前三年必须购买保险。执法人员开始对消费者做思想活动。刘跃华说:“这份合同是你亲自签字,必须要按合同执行购买车险。”经销商解释,消费者三年贷款购车期间,车还不归消费者所有,有部分钱是贷款公司拿出来的,这是为防范三年贷款期间车辆发生意外,例如车辆被盗、涉水、碰撞、自燃等,这时有保险可以赔付承担。经过解释,消费者也认可了购买保险的必要性。

当日,执法人员让冯先生到4S店按照合同履约购买保险。这时冯先生又说:“我在外面找的保险公司一年保费为三千元,而4S店一年的车保费为四千元,服务还是不满意。”执法人员约定双方第三天再次到开发区分局调解。

第二次调解现场,刘跃华提醒经销商,消费者对车险保险公司的选择有自主选择权,即使不在4S店购买保险,也是不违约的。冯先生认为,车是在4S店购买,他不想从外面找公司买保险,4S店也必须给他按一年三千元计算保费。这次4S店做出让步,决定这单保险和市场价持平,给消费者以一年三千元的价格计算。但消费者依然不满意,认为前来调解有误工损失。最终,4S店又赠送消费者一次车辆基础保养,双方达成了和解。本报记者曹璐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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