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未年检车辆致人重伤

醉驾未年检车辆致人重伤
2018-11-01 10:10 邯郸新闻网 编辑:王鹭

本报讯(任寒霜丁辉)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于凌晨时分驾驶未年检机动车,致人重伤酿惨祸。日前,魏县检察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崔某批准逮捕。

8月23日下午,21岁的崔某在魏县县城一公园旁边地摊喝了半斤白酒感觉未尽兴,随后又喝了四瓶啤酒。酒后的崔某认为饮酒地点离自己家没多远,而且回家的道路大多都是乡间道路人少相对安全,车辆行驶不会出事。于是,崔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回家。当行驶至村边的一条道路时,迎面来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崔某因躲避不及时与电动车迎面相撞,造成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倒地受伤,经法医鉴定,该男子伤情为重伤二级。

经鉴定,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认定,崔某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年限检验的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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