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理财品要留心起息日和到账日 ​别被“空档期”拉低了收益

选理财品要留心起息日和到账日 ​别被“空档期”拉低了收益
2018-10-29 16:32 编辑:马丽英

当你的账户资金在结束了一轮投资后,没有快速进行后续投资,而是“躺”在账上无收益产生;或是由于一些投资产品的设置,资金处于“锁定”状态无收益产生,那么这种间隔的期限就被称为理财“空档期”。理财遭遇“空档期”,是很多投资者都不想遇到的事情,因为理财“空档期”越长,就意味着你的损失越大。

所以,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切勿过分关注产品收益,要留心产品起息日和到期日,当心“高收益”因产品空档期摊薄而影响最终收益。

A

收益被募集期“连累”

理财“空档期”,即由于一些投资产品的设置,资金在募集期内处于“锁定”状态只享受活期收益,那么这种募集期也被称为理财“空档期”。理财“空档期”越长,就意味着你的损失越大,现有的收益也会被摊薄。

分析“空档期”形成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和主观原因有关,如投资者忘记了产品到期,不少人都是上一期产品到期后,才到银行咨询下一期的理财产品有哪些,什么时间发售,这中间很容易形成“空档期”。另一方面,个别投资者热衷短期理财产品,频繁换手理财产品,产品与产品之间衔接不到位,也是形成“空档期”的原因。

前几天,刚刚有一笔闲钱的林女士收到某银行发来的一条短信:“某理财产品,34天,预期年化收益率4.6%。”林女士一想,反正这笔钱短时间不会用,而且收益高,于是在10月12日毫不犹豫地买了该产品。可购买后,细心的丈夫发现,该理财产品虽然是从10月12日开始销售的,但直到10月19日才开始进入投资周期,这意味着中间有将近8天的“空档期”。

其实,所有银行理财产品都有一个募集期,募集时间各有不同,但多数都在4~7天。如果有个别预期收益率较高的产品发售,基本上募集的第一天就已经售罄,投资者只有赶早“抢”。

B

延迟到账期收益打折扣

理财“空档期”的情况还有:投资者忘记了产品到期,没有及时寻找后续投资;错误预判了投资期限,使其结束时间恰好位于节假日期间,从而无法顺利过渡到其他投资中。

以某款投资期限为35天的理财产品为例,假设预期收益率为4.85%,销售日期为10月18日~24日,投资收益的起始日为10月25日,名义到期日为11月29日。另外,理财产品说明书还有一个条款——银行“最迟于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到期后可兑付款项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该期间为到期清算期,到期清算期间不计付利息”。

要是投资者在销售日期的第一天购买了这款理财产品,也就意味着,这款投资期限为35天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占用理财资金的天数为47天,其中包括了仅享受活期利率的7天募集期和不享受任何利率的5天清算期。

因此,对投资者来说,到期日和到账日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概念。到期日是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截止日,到账日是指理财产品到期以后,本金和收益支付到投资者账户的日期。到期日并不等于到账日。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会规定,若遇法定节假日,到期日要顺延,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C

合理理财减少“空档期”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金融产品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无形的产品,为了让银行以清晰透明、统一规范的产品说明书形式呈现给客户,保障客户知情权,《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明确了产品说明书应列明产品适合的客户群、服务费用、预期收益、风险分析等要素,使购买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银行产品的使用、收益和风险等信息。同时还对产品凭据、预期收益、服务费用等方面有详细规定,便于购买者能及时掌握了解产品凭据更新状况以及预期收益和服务费用的变化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不少投资者对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表现出极大信任,购买产品时还是要多听从理财经理建议。其次,大家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最关注的是理财收益,但很少有人在购买产品时会详细了解产品类型和投资方向

等信息。对此,理财人士提醒市民,通常理财收益与自己所承担的投资风险是成正比的,市民应进行综合理性分析,了解产品募集期、时限、年化收益率等信息,确定自己是否选择了适合的产品。

对于理财“空档期”,业内人士给出了两条建议:一是日常忙碌的投资者尽量不要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避免由于过于忙碌,忘记产品的赎回日期,以至于不能有效利用资金进行再次投资。二是在一个产品到期后,如果没有合适的产品接续,可以考虑购买一些货币基金,一方面收益率较有保证,另一方面,申购赎回较为灵活。另外,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是有配额的,尽量不要在募集期结束前才进行申购,如果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有可能提前结束销售。

(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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