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易主加油卡作废?

加油站易主加油卡作废?
2018-10-19 16:14 邯郸新闻网 编辑:马丽英

本报讯(记者曹璐通讯员陈晨李文良)近日,涉县杨先生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他在一家加油站办理了预付卡,可是加油站更换经营者后,却不让他使用加油卡了。经过一番调解,涉县市场监管局为他讨回了公道。

据了解,杨先生之前在涉县某加油站办理了200元加油卡,今年6月,他再次来加油站时,工作人员以加油站已换老板为由,告知他那张还有150元余额的加油卡已经作废。杨先生多次找加油站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投诉到涉县市场监管局。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向加油站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规定:消费者所持加油卡并没有注明使用期限,可以视为长期有效。加油站虽然更换了经营者,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和牌匾都没有依法进行变更。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因此,杨先生要求加油站现在的经营者继续履行加油义务于法有据,加油站现在的经营者继续履行加油义务是应尽之责。经工作人员调解,加油站负责人答应为杨先生新办一张价值150元的加油卡,消费者满意而归。

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做到理性消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购预付卡,切忌一次性交款投入太多;签订办卡合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服务约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办卡时勿忘索要发票、保留书面证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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