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 通讯员赵波 胡东元)一时性起,为狗较真,本就不值;盛怒之下,出手伤人,更是不该。近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1月,家住武安市土山乡的张某,骑着摩托车去邻村走亲访友,走到骈山养鸡场附近时,惊动了养鸡场养的两条狼狗。狗见了生人不停大叫,张某气急拿起一块砖大骂。这时养鸡场场主温某正好走出来,看到有人要打自己的狗,便对张某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你动动我的狗试试。”张某本来就挺生气,看到主人出言不逊,更是恼怒,用手里的砖直接砸向温某,温某脸上当即血流如注。温某儿子看到父亲受伤,拿着工具要打张某,张某见状拿起地上铁锹就拍了过去,结果导致温某儿子左手第一掌骨骨折,构成了轻伤。
俗话说: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仅仅因为两条狗惹起争端,结果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起事件让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