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方便面集体涨价”调查结果:
方便面协会与企业违法串价
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
新华社电 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经过立案调查,认定“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违反《价格法》,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并将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7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反映“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
国家发改委目前初步查明,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
2006年12月26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在北京召开一届八次峰会,研究棕榈油和面粉涨价引起的企业成本增加问题。会议商定涨价的时间和实施步骤。2007年4月21日,在杭州召开一届九次峰会,再次研究方便面调价日程,明确了调价幅度和调价时间,高价面从每包1.5元直接涨到1.7元,计划6月1日全行业统一上调。2007年7月5日,又一次在北京召开价格协调会议,部分企业决定从7月26日起全面提价。7月23日,该会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公布了涨价消息,社会反响强烈。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且违反了《价格法》以及《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对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串通涨价行为,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调查,并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同志指出,方便面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有权自主决定,但必须符合《价格法》规定,严禁由行业组织牵头实施价格联盟,严禁企业之间采取相互串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另据来自民政部的消息称,主导这次方便面集体涨价的“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未按规定登记注册,其合法性遭质疑。
相关报道见今日4版《协会之乱助推“涨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