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锋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其最大亮点就是从法制高度,对无证摊贩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松绑”,简言之:无证摊贩只要登记在册,就算光荣加入个体户队伍了。
这一政策,对久受歧视的无证摊贩体现了极大的善意。回顾近几十年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史,无证摊贩一直处于一个尴尬境地———一方面,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成为带有负面色彩的形象,与“脏乱差”、“假冒伪劣”等字眼连为一体;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育,又让这一群体成为不可回避的客观存在,而他们也用自己低微、绵薄之力,客观上推进着中国商品经济的成长。
我们不会忘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争相下海“练摊”的盛况,也不会忘记,更早一点城市街头的“倒蛋部队”的红火生意,正是这些无证摊贩“前辈”,在物质短缺时代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同时催生了第一代个体户,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又“升级”为私营企业主,为市场经济的成型作出了更大贡献。故而,此番国家从法制层面为无证摊贩正名,某种意义上也可算是对其历史贡献的肯定和回报。
更重要的是,这种“正名”还有着有目共睹的现实考量。其一,无证摊贩的城市管理至今尚是一道难题。尽管这些年来不少城市挠破头皮,想了不少点子,如城管队员反串体验无证摊贩生活、城管与无证摊贩面对面恳谈、城管队员“目光围剿”等等,但都收效甚微;相反,城管与摊贩之间冲突的激烈程度则不断升级。
当一个现实难题历经多年、集中无数人智慧依然无法破解时,大致可以推断:是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我们早该反思:对于无证摊贩,我们为何长期坚守着“堵”的思路,而没有真正考虑过从源头上去“疏”?无疑,新政策对这一问题做出了积极回答。
其二,在金融危机影响仍在持续的眼下,失业和隐性失业的隐忧挥之不去,而有秩序地承认、放开无证摊贩市场,不失为明智之举。以暂时性就业,促未来之创业,对无证摊贩也实行“适度宽松”的规范化管理,正是为了“源头活水来”。
当然,再好的理念也应充分考虑城市管理的现实条件,一哄而上于事无补,可能后患无穷,必须小心求证、稳步推进。如,《条例》中规定无证摊贩应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正体现了这一思路。同时,好的制度设计如何确保不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这更显真功。“勿以善小而不为”,一旦时机成熟,则该扶持、该培育的要真心实意去扶持和培育。BJ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