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城区部分中学今年实行初高中分离,将不再招收高中学生。同时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分配比例增至60%,并首次将民办学校学生及农民工子女列入分配生录取对象。
据介绍,根据城区高中教育布局规划,今年取消市十一中、二十三中
、二十五中、二十六中以及汉光中学等5所学校的高中招生,压缩十二中、二十八中、三十一中的高中招生规模。另外,还将取消钢苑中学的初中部,将其招生任务调整给二中、十二中、二十七中和二十八中,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目前,主城区内一中、二中、邯郸外国语学校(三中)和四中等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60%,分配到市区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其中的5%指标再分配给教育力量相对薄弱的邯山区、复兴区和马头生态工业城。即分配生总额的55%面向整个市区,5%的指标专门“关照”非重点区域。
为大力支持薄弱初中学校,十一中、二十三中、二十五中、汉光学校、市区民办学校等优质初中的分配生升学考试成绩,必须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而其他学校的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则为50分以内(含50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办学校分配生必须是具有主城区户口的片内生,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划片分配到初中学校,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从业证明、暂住证、房屋证或租房登记资料“五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学生和片外生不得占用其中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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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部分中学的初高中实施分离后,二中初中部招生服务范围是铁路以东、陵西南大街以西、和平路以南、农林路以北;二中北墙以南、贸易路以北、陵西街以东、二中家属院以西;农林路以北、贸易路以南、陵西南大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十二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和平路以南,陵园路以北,陵西南大街以东,陵东街以西;陵园路以南、贸易路以北、陵西大街以东、中华南大街以西(二中北墙以南,贸易路以北,陵西大街以东,二中家属院以西除外);利民街以东、中华大街以西,贸易路以南,农林路以北。
二十七中招生服务范围是铁路以东、中华街以西、农林路以南、学院路以北。
二十八中招生服务范围为渚河路以南、学院北路以北、中华街以东、滏西南大街以西;学院北路以南、支漳河以北、中华大街以西、滏阳河以东(张庄桥、马庄、三堤村除外);学院北路以南、矿院东墙以东、滏西大街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