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备受人们关注的邯郸古石龙景区门票价格擅自涨价一事终于有了一个结果:邯郸市物价局对景区处以5000元罚款后召开听证会,最终批复景区门票被定为每人次50元。曾将景区起诉至法院的律师对此次门票批复价格再次提出质疑,并向法院递交了撤销该批复的起诉状。
本报曾于4月21日报道了
律师殷清利状告古石龙景区擅自涨价一事,物价部门当即调查后认定:景区擅自涨价属于违规行为。随后,物价部门就此专门召开了价格听证会。5月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得知,4月29日物价局对古石龙景区门票价格已做出批复:景区门票被定为每人次50元;现役军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门票价格实行半价……
恰巧在当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为解决部分地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竞相攀比、价格偏高等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9日,国家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从本月起用1年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
古石龙景区此前规定每人次15元的票价,此次为何被批准为每人次50元呢?对此,市物价局有关人员解释,此前古石龙景区票价15元的标准是2002年12月对景区开发单位——邯郸县文化旅游局确定的,不是针对现在的景区开发经营单位(龙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因此,不管景区票价定价每人次15元,还是60元,都属龙翔公司自行定价,这是不允许的,因此物价部门对其处以5000元的处罚。此次确定的50元/人的标准,则是针对景区开发经营单位(龙翔公司)制定的,属初次定价,不属于“涨价”。
“景区还是那个景区,明明是涨价了,咋能说没涨价?”获悉批复价格后,殷清利律师再次表示质疑,并一纸诉状将邯郸市物价局告上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理由包括:龙翔公司向被告提起的《关于门票定价的申请报告》显示的时间为2008年4月4日,而召开听证会时间为4月24日,批复时间为4月29日。前后仅有20天时间,此举严重违背关于调价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景区调价从15元调至50元,一次提价幅度超过原票价的2.33倍,远远超过发改委有关景区票价50元以下(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35%的要求,违背了发改委关于景区票价一年内不允许涨价的规定。